民间借条担保人承担的责任几年失效
衢州柯城刑事律师
2025-04-30
民间借条担保人责任失效时间与保证期间约定相关。若借条约定保证期间,期满则担保人责任失效。未约定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起六个月。债权人未在该期间对一般保证债务人诉讼或仲裁,或未向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主张责任,保证人不再担责。若约定保证期间早于或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视为无约定,按六个月规定处理。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出借人在设立担保时,明确约定合理的保证期间,避免出现视为无约定的情况。
2.债权人要留意保证期间,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对债务人提起诉讼、仲裁,或向保证人主张责任。
3.担保人应清楚自身责任和保证期间,若债权人未在期间主张自己的权利,可拒绝承担责任。✫✫✫✫✫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民间借条担保人责任的失效时间与保证期间的约定情况密切相关。若借条明确约定了保证期间,那么在约定的保证期间届满时,担保人的责任即失效。
(2)当借条未约定保证期间时,保证期间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对于一般保证,若债权人在这六个月内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担保人不再担责;对于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未在该期间向保证人主张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也无需担责。
(3)若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之同时届满,这种情况视为没有约定,同样按照六个月的规定来确定保证期间。
提醒:在签订民间借条涉及担保时,要明确约定保证期间,避免因约定不明产生纠纷。不同的保证方式和约定情况法律处理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借条约定保证期间的,以约定为准,约定的保证期间一到,担保人责任就失效。
(二)借条未约定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从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算六个月。若债权人在这六个月内,未对一般保证的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或未向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主张担责,保证人无需担责。
(三)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按没约定处理,适用六个月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民间借条担保人责任失效时间看是否约定保证期间。有约定的,按约定,约定的保证期间一到,责任就失效。
2.没约定保证期间的,从主债务履行期满算六个月。债权人在这六个月内,没对一般保证的债务人起诉、仲裁,或没向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追责,保证人就不用担责。
3.若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和主债务履行期同时届满,等于没约定,按六个月规定处理。✫✫✫✫✫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民间借条担保人责任的失效时间与保证期间约定有关,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或约定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等情况按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算,在相应期间未满足法定要求,担保人不再担责。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间借条担保人责任失效受保证期间影响。若借条明确约定保证期间,期满担保人责任失效。若未约定,保证期间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对于一般保证,债权人在这六个月内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或者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未在该期间向保证人主张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不用再担责。若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与之同时届满,视为无约定,同样按六个月规定处理。如果对民间借条担保人责任失效时间还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出借人在设立担保时,明确约定合理的保证期间,避免出现视为无约定的情况。
2.债权人要留意保证期间,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对债务人提起诉讼、仲裁,或向保证人主张责任。
3.担保人应清楚自身责任和保证期间,若债权人未在期间主张自己的权利,可拒绝承担责任。✫✫✫✫✫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民间借条担保人责任的失效时间与保证期间的约定情况密切相关。若借条明确约定了保证期间,那么在约定的保证期间届满时,担保人的责任即失效。
(2)当借条未约定保证期间时,保证期间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对于一般保证,若债权人在这六个月内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担保人不再担责;对于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未在该期间向保证人主张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也无需担责。
(3)若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之同时届满,这种情况视为没有约定,同样按照六个月的规定来确定保证期间。
提醒:在签订民间借条涉及担保时,要明确约定保证期间,避免因约定不明产生纠纷。不同的保证方式和约定情况法律处理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借条约定保证期间的,以约定为准,约定的保证期间一到,担保人责任就失效。
(二)借条未约定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从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算六个月。若债权人在这六个月内,未对一般保证的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或未向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主张担责,保证人无需担责。
(三)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按没约定处理,适用六个月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民间借条担保人责任失效时间看是否约定保证期间。有约定的,按约定,约定的保证期间一到,责任就失效。
2.没约定保证期间的,从主债务履行期满算六个月。债权人在这六个月内,没对一般保证的债务人起诉、仲裁,或没向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追责,保证人就不用担责。
3.若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和主债务履行期同时届满,等于没约定,按六个月规定处理。✫✫✫✫✫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民间借条担保人责任的失效时间与保证期间约定有关,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或约定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等情况按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算,在相应期间未满足法定要求,担保人不再担责。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间借条担保人责任失效受保证期间影响。若借条明确约定保证期间,期满担保人责任失效。若未约定,保证期间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对于一般保证,债权人在这六个月内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或者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未在该期间向保证人主张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不用再担责。若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与之同时届满,视为无约定,同样按六个月规定处理。如果对民间借条担保人责任失效时间还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上一篇:遗产纠纷请律师需要花多少钱
下一篇:暂无 了